来源:江南体育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19 07:22:11
[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江苏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479吨电子特种气体(300吨合成、1620吨分装、6956吨纯化、603吨混配)、1000吨医疗气体(分装)、1500吨消毒杀菌气体(混配)、1000吨工业气体(分装)、60吨标准气体(混配)、48吨工业级产品(副产)、储存经营4029吨气体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9479吨电子特种气体(300吨合成、1620吨分装、6956吨纯化、603吨混配)、1000吨医疗气体(分装)、1500吨消毒杀菌气体(混配)、1000吨工业气体(分装)、60吨标准气体(混配)、48吨工业级产品(副产)、储存经营4029吨气体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法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位于南通市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兴港西路6号,项目为新建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完成全部土建,最重要的包含3个甲类车间、1个乙类灌装车间、1个丁类车间、4个甲类仓库、1个丁类仓库、钢瓶检验车间、研发楼及配套设施等。一期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电子分装气体1620吨(包括4N级二氯二氢硅20吨、4N级三氯氢硅200吨、5N级氧气50吨、5N级氦气350吨、5N5级氧化亚氮1000吨)、工业分装气体1000吨(3N级二氧化硫)、电子纯化气体5606吨(包括6N级高纯二氧化碳3000吨、6N级超纯氢9吨、6N级超纯氮气158吨、6N级超纯氩气226吨、6N级氦气7吨、5N级八氟环丁烷300吨、5N级六氟丙烯180吨、5N5级六氟丙烷180吨、5N级八氟丙烷180吨、5N级八氟环戊烯30吨、5N级七氟丙烷30吨、5N级全氟环戊烷30吨、5N级全氟正戊烷30吨、5N级四氟乙烷30吨、5N级八氟-1-丁烯30吨、5N级八氟-2-丁烯30吨、5N级三氟乙烷30吨、5N级一氟甲烷6吨、4N级六氟丁二烯30吨、5N级丙烷500吨、5N级甲烷300吨、5N级乙烷80吨、5N级正己烷30吨、5N级正辛烷30吨、5N级正丁烯30吨、5N级1,2-丁二烯30吨、5N级异丁烯30吨、5N级顺-2-丁烯30吨、5N级反-2-丁烯30吨)、电子混配气体603吨(包括磷烷混合气250吨、乙硼烷混合气9吨、含氟及稀有气体混合气24吨、光刻气80吨、惰性气体混合气240吨)、医疗分装气体1000吨(医用氧)、消毒杀菌混配气体1500吨(环氧乙烷混合气)及可定向用于特殊用途按产品管理的产物25吨(包括工业级氦气25吨)的生产能力。同时年存储经营气体化学品4029吨(包括正硅酸乙酯50吨、双(二乙基氨基)硅烷50吨、一氧化氮79吨、三氟化氮1000吨、氘气1吨、高纯丁烷20吨、硅烷1000吨、二氟甲烷300吨、锗烷5吨、六氯乙硅烷100吨、氯化氢100吨、氪气11吨、氖气25吨、氙气17吨、四氟化锗1吨、乙硅烷10吨、乙烯100吨、丙烯100吨、三氟甲烷300吨、五氟乙烷30吨、四氟化碳300吨、六氟乙烷300吨、六氟化硫30吨、溴化氢100吨);二期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电子合成气体300吨(包括5N级羰基硫300吨)、电子纯化气体1350吨(包括5N级三氟化硼300吨、5N级四氟化硅500吨、5N级乙炔50吨、5N级四氯化硅500吨)及可定向用于特殊用途按产品管理的产物23吨(包括工业级三氟化硼15吨、乙炔8吨)的生产能力;两期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9479吨电子特种气体(300吨合成气体、1620吨分装气体、6956吨纯化气体、603吨混配气体)、1000吨医疗气体(分装)、1500吨消毒杀菌气体(混配)、1000吨工业气体(分装)、60吨标准气体(混配)、可定向用于特殊用途按产品管理的产物48吨的生产能力及年储存经营4029吨气体的能力。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3.1.2-2、表3.1.2-3、表3.1.2-4,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3.1.2-49。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一直在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的具体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逐步的提升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的基本工艺、设备和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废水最重要的包含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空压机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生活垃圾污水、纯水制备浓水、EO钢瓶清洗水、钢瓶处理废水等。本项目废气处理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生活垃圾污水经隔油预处理;空压机废水、水检废水、研磨废水与预处理后的废气处理废水、生活垃圾污水一起经过气浮处理后进入综合调节池。地面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EO钢瓶清洗水、初期雨水与气浮池出水在综合调节池中混合后经“A/O生化+二沉”系统处理达标后与循环冷却排水一起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尾水排入中心河。
本项目废水接管标准执行《电子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 39731-2020)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协议标准中较严者。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最重要的包含各产品生产的基本工艺废气、研发废气、钢瓶处理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污水站废气等。项目对各股废气进行分质处理:(1)甲类车间一四氯化硅纯化、四氟化硅纯化、乙炔纯化、三氟化硼纯化、二氯二氢硅分装、三氯氢硅分装、光刻气混配、含氟及稀有气体混合气混配废气采用四级碱洗处理,烷烃纯化(正己烷、正辛烷)、烯烃纯化、氟碳纯化废气采用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上述废气一起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甲类车间二烷烃纯化(甲烷、乙烷、丙烷)、羰基硫合成及纯化、磷烷混合气混配、乙硼烷混合气混配、环氧乙烷混配废气采用“干式过滤+TO炉焚烧+一级碱洗”处理,最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3)乙类灌装车间氧化亚氮分装废气采用“一级水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4)丁类车间标准气混配、惰性气体混合气混配、二氧化硫分装废气采用两级碱洗处理,最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5)钢瓶处理喷涂废气采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6)危废仓库废气采用“一级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7)污水站废气采用“一级酸洗+一级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8)研发废气采用“一级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通过采用密闭化设备、加强泄漏检测及修复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有组织排放废气:项目工艺废气中氟化物、氯化氢、颗粒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1标准,环氧乙烷、臭气浓度参照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中表1标准,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标准,磷烷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93-2015)中表1标准,乙硼烷、羰基硫排放速率参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计算的值;钢瓶处理补漆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9-2022)中表1标准;污水处理站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标准。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3标准;DMF、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中表2标准;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2标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比较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态废料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态废料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的基本要求,切实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根据《工业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健全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强化与周边企业应急联动,配合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做好三级防控体系建设,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8.3.2-1~4。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有关的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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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